十大网赌靠谱网址

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投注助手 用户中心
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投注服务 > 教育培训 > 义务教育 > 我要问

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能够开除吗?

2022-11-24 18:30 来源:网上十大正规赌网址大全官网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加入收藏 立即加入收藏 资源调用站点 分享给好友文章
分享给好友 棋牌游戏平台
赌球资讯平台
体育投注平台 百家乐平台 正规彩票官网
【字体: 打印页面

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是学校保护的核心内容,对学生不应歧视。
本法第18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一是学校应当尊重学生受教育权。
要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这一点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表现之一就是要重视教育,通过教育产出更多的知识和人才。
二是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不得歧视学生。
我国宪法和教育法分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只面向少数学生的教育方法其结果只能是使绝大多数学生体验不到学习成功的快乐,失去学习的兴趣,丧失学习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在一些教学活动当中,由于一些学生有生理或心理方面的残疾,或者智力、能力等方面有缺陷,成绩落后,性情孤僻,对这种缺点较多、学习困难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需要教师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教导,予以更多的特殊帮助,并且学校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对这类学生予以开除,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下载文件:

关联文件:

    扫码查看

    ./t16133432_ext.json
    世界杯皇冠盘水位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