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5:28: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政府门户 网站"中国·威海"(/)和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http://zjj.weihai.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 址:威海市光明路149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3204 传真:0631—523118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体制,形成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科长任副组长,有关具体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组织领导体系

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5。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55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4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830条2021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共收到并答复依申请公开76件,按时答复率100%。其中,予以公开(含部分公开)的共46件,信息不存在的9件,非本单位信息21件。

2021年度,市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2021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共收到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件,没有被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注重对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2021年,清理文件总数22,废止、失效8,保留14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利用新浪政务微博、威海市住建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我局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开辟了新渠道。部门网站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了"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物业管理法规宣传""我心向党"等新栏目,进一步实现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公开内容的多样化和公开效果的最大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模式的改进优化,转变年终考核单一机制,加强日常督导力度,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2021年共举办政务公开培训2次,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及考核,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及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8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0

0

0

0

0

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0

0

0

0

0

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6

0

0

0

0

0

7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提升,公开效果不佳。在相关文件制发前,仅在局官网上公示征求意见,未结合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宣传力度小。二是政策解读多样性有待提升。我局政策解读仍是以文字为主,专家解读、视频、动漫等多样化解读形式较少,难以满足群众可视、可读、可感的多样化需求。

2022年,我局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改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拓展政策意见征集公开深度和广度,对社会具有较大影响的政策文件征集意见时更多通过政务新媒体进行宣传,使得受众群体更加广泛 二是将继续加强与专家、媒体的沟通交流,提高解读专业化、便民化水平,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围绕公众 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点工作,加强宣传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答复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40件,满意率100%

2021年共举办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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