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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持续深化改革攻坚,聚焦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能源转型、城乡融合等重点领域,紧盯精致城市、绿色低碳、基层治理等特色优势领域,突出原创独创,抢抓试点机遇,积极开展差异化探索,努力形成一批领先率先的改革成果。
完成时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
完成情况:聚力落实省十大标志性改革,谋划推出12项特色改革、7项原创性独创性改革,新争取省级以上改革试点108项;“海上枫桥”工作法被中央改革办刊发推广;财政体制改革、城乡社区治理等10项经验被省委改革办刊发推广;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等18项经验被国家部委发文推广。